2025年奉贤区高中阶段“持外国护照考生”招生录取办法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5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25〕5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教考院中招〔2025〕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订2025年奉贤区高中阶段“持外国护照考生”招生录取方案。
一、招生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24〕40号)“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中第(三) 款规定(即“持有效签证的外国护照并合法在本市居留的18周岁以下考生”),以外籍身份报名已获得奉贤区报考资格且参加学业考试的考生。
二、招生学校
(一)奉贤区教育局管辖的高中阶段公办学校:奉贤中学、华二临港、华理曙光、东华致远、奉城高中、景秀高中、上师大四附中。
(二)奉贤区教育局管辖的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博华高级中学、美达菲双语高级中学。民办高中可自主决定是否招收。
三、志愿填报
具有奉贤区报考资格的持外国护照以外籍身份报名的考生(以下简称“考生”),不可填报各批次志愿,不参加各批次招生录取。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由区招生办统一组织考生填写《2025 年奉贤区高中阶段“持外国护照考生”招生报考志愿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志愿表》)。
四、招生办法
(一)意向进入公办高中就读的外籍学生须填报志愿表,由区招生办根据学生的录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和志愿进行投档。进入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学生的录取总分不低于该校在本区统一批投档录取最低分数线。外籍学生的录取总分若低于本区公办普通高中实际最低投档分数线,但达到市统一划定的“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在征求学生志愿基础上,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至本区实际最低投档分数线的公办普通高中。
(二)意向进入民办高中就读的外籍学生,由学生本人向民办高中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办理录取手续。
(三)意向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外籍学生,由学生本人向中等职业学校提出申请,经招生学校汇总后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四、收费
所有入学的外籍学生不列入学校招生计划数,其收费标准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本市公办中小学幼托园所接受外国学生(幼儿)收费管理的通知》(沪教委财〔2007〕8 号)执行。
本办法送市考试院备案。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2025年3月15日
附件
2025年奉贤区高中阶段“持外国护照考生”招生报考志愿表
姓名______性别____考生报名号____________毕业学校_______________
志愿顺序 |
学校代码 |
学校简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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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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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签字(本人已阅读并知晓志愿填报须知)
年 月 日 |
家长(监护人)签字(本人已阅读并知晓志愿填报须知)
年 月 日 |
志愿填报须知
1、持外国护照考生及家长(监护人)必须认真阅读《2025年奉贤区高中阶段“持外国护照考生”招生录取办法》,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填报本《志愿表》。《志愿表》经考生及家长(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交存本区招生办,不得补报、撤销或更改。
2、填报本《志愿表》时,学校代码与学校简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录取时以学校代码为准。
3、考生须用蓝、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水笔填表,书写必须端正、清晰、不得涂划、更改。
4、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经规定程序被学校录取的学生,应按学校要求注册。学校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本市公办中小学幼托园所接受外国学生(幼儿)收费管理的通知》(沪教委财〔2007〕 8 号)中规定的标准收费。